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的定调之年,也是我国全面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加快智能航运建设的关键之年。从中央到地方也形成了一系列支持航运产业做优、做强、做大的政策体系。
国内航运系统构建政策方面,更具有目标性和规划性。如综合交通运输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水运系统加速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多式联运示范项目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有了指南。
国际航运市场在2022年见顶回调,在调节供需矛盾方面,主管部门陆续发布稳外贸和激励政策,为整个行业降本增效。
针对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的问题,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2022年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提出15条具体政策措施,从挖掘出口潜力,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缓解国际物流压力到稳市场主体保订单,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此外,国务院还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并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普惠性金融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性金融支持;持续加强国际海运领域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收费、哄抬运价等行为;在多双边场合呼吁共同畅通国际物流。
【点评】保订单、稳预期,以高水平开放促进外贸的平稳健康发展,航运业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2022年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将按照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布局,构建完善以“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为骨干,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支点,以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多层次网络为依托的综合交通网络。
《规划》旨在加快推进存量网络提质增效,聚焦中西部地区精准补齐网络短板,稳步提高通达深度,畅通网络微循环,勾画好美丽中国的“交通工笔画”。
同时,规划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结构优化、一体衔接的设施网络,扩大多样化高品质的服务供给,培育创新驱动、融合高效的发展动能,强化绿色安全、开放合作的发展模式,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战略支撑。
【点评】我国交通运输行业进入精准补齐短板的关键期,提升服务质效的机遇期,深化改革创新的攻坚期。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涉及水运领域的罚款事项取消4项,调整8项。
取消的罚款事项包括:取消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罚款,替代管理措施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督。
取消对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行为的罚款,替代管理措施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督。
取消对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行为的罚款,替代管理措施,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督。
取消对未按照规定,随船携带或者保存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行为的罚款,替代管理措施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督。
国务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组织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同步开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应当清理的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点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加快推动智慧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指出,标准化是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新型交通基础设施、自动驾驶与智能航运、网络货运、电子单证、快递无人机等方面的标准化需求非常强烈,有必要加快出台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指导各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根据《指南》主要内容,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系统平台与数据单证标准、服务与管理标准四个部分,包括标准72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28项,在研标准9项,待制定标准35项。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是我国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推动交通运输智慧物流发展对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点评】智慧物流是信息技术与现代物流业深度融合的新兴领域,是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方向。
2022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了《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长航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珠江航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对这三大规划进行了解读。
《水运规划》从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推进船舶装备技术升级、持续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构建清洁低碳的港口船舶能源体系、提升水路运输专业化水平、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和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八个方面推进水运系统建设。
《长航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环境、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以服务行业发展为目标,在强化长航系统自身发展和能力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管理职能和行业服务作用的发挥。
《珠江航运“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珠江水运高质量发展,珠江黄金水道建设步入快车道,并要求珠江航运进一步发挥运能大、能耗低、排放少等比较优势,推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科技融合,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点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建设迈向新阶段,水运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进程。
为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
《通知》分类定向降低18个沿海港口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标准。
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等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5%,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等1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0%。经测算,上述沿海港口引航机构减费金额约每年3.2亿元。
同时,《通知》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进出长江干线港口的150米及以下中国籍船舶,由船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拖轮。并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督促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加强港口经营市场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点评】近年来,港航业聚力攻坚、加快补齐短板,改善营商环境,港航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为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9月27日,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发展目标,从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加快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应用,提升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水平和建立健全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四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为保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施,《实施意见》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地方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运营发展新模式。另一方面支持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合理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地方加大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内河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在绿色化、智能化等方面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仍有差距。《实施意见》的出台不仅缩小了差距,更为内河船舶的快速发展,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点评】内河航运是综合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在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发挥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方面,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
“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中,涉及港口的重大项目主要有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航设施工程、北部国际门户港等项目,在多个重大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之际,引入更多民营资本入局或将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点评】随着港口建设、运营的复杂度增加,民营企业也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参与其中,此次政策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参与港口建设带来更多的空间。
《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
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升级版”
2022年10月,上海市发布新一轮的《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确立的上海市交通发展总目标是构筑“人本、高效、智慧、绿色、韧性”的国际大都市高质量一体化交通。
其中,在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影响力方面提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正在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迈进,要持续巩固提升国际海空枢纽地位、提升航运服务软实力,进一步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向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进军。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于福林表示,未来,上海将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推进港口和机场设施扩能提效和集疏运体系优化,保障港口设施能力满足年集装箱吞吐量5500万标准箱;上海机场设施能力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8亿人次、年货邮吞吐量650万吨的发展要求。
于福林表示,航空枢纽打造世界级洲际转运中心,塑造货运新优势,建设浦东综合交通枢纽,支持主基地航司打造超级承运人。同时,全面增强上海海空枢纽的国际性和开放度,扩大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影响力,增强双循环链接的“硬支撑”并提升软实力。
【点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成不仅在“硬实力”方面追求卓越,也在航运“软实力”方面持续优化。
2022年1月19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促进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简称“航运15条”),从促进港航提升、贸易创新、金融支持和生态建设四个方面打出组合拳,支持航运产业做优、做强、做大,加快推进运输港向贸易港转型升级,形成推动航运、贸易、金融耦合联动,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
此次发布的“航运15条”,从补短板、强链条的角度出发,设置了航运企业落户奖励,航运服务业企业发展奖励,新增航线奖励,水水中转、海铁联运奖励等。
力求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使各类航运业和航运服务业企业“近者悦、远者来”,让存量和新设企业,都能在青岛市重点发展的航运产业中,拓展业务并取得发展。
青岛将通过扶持航运保险、航运融资、国际贸易融资结算、航运贸易创投风投和企业上市等重点领域,以金融的撬动力量促进航运产业和贸易企业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保持竞争力。
此外,在营造良好发展生态方面,“航运15条”还从涉外法律服务、软实力建设和口岸营商环境三个方面,支持培育和引进涉外法律机构和人才,支持院所机构开展会展交流和人才培养,推广通关便利化举措,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点评】航运、贸易、金融耦合联动,政策组合拳打出港航发展新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