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外籍船公司(符合条件)在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洋山港间开展外贸箱
生鲜物流行业
2016-12-14
青岛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
外资船公司M仅有A1轮从事釜山-上海-南美Z港口航线,没有青岛直达南美Z港口的航线。在沿海捎带未开放的时候,青岛港-南美Z港口的货物,一般有两种操作方法:
方法1:外资船公司M通过支线船B,经釜山中转给开往南美Z港口的A1轮,即青岛-釜山-上海-南美;
方法2:通过中资支线公司P公司支线船C将外贸集装箱通过内支线运输至上海,再换至A1轮开往南美,及青岛-上海-南美。
沿海捎带开放后,外资船公司M可以利用M旗下的另一艘定期挂靠青岛-上海-新加坡-中东的班轮A2,进行沿海捎带业务,A2在青岛装货,上海卸货,转给A1运往南美。这样无需雇佣额外支线船,可以节省支线船成本,提高船舶周转效率,有助于缓解当前运力紧张。
沿海捎带针对的是出口或进口外贸箱,在中国国内两个港口的运输。不涉及外贸清关的纯内贸货源,即中谷、安通、泛亚主要的纯内贸业务,仍然受沿海运输权保护,外资班轮公司仍然无法进入。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度处调研员施晓蕾:沿海捎带主要是指国际贸易货物在国内的港口之间进行二次运输,以前只有国内的集装箱班轮公司所拥有或者控股的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在国内的港口之间开展沿海捎带,现在参与的对象拓展到了外轮。
上海市委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宋鹏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优化监管流程,扩大中资方便旗船沿海捎带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